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参与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但尚未投档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投档时限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拟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中18个涉嫌违规投档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约谈相关企业。【详情】
为适应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对农机产品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现就我市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将我区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国四农机产品包括:配套柴油机升级国四的农机产品和新申请鉴定的国四农机产品。【详情】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方式。请有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并于2022年12月11日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材【详情】
所有拟自主列入补贴范围的国四农机产品,均需同等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投送投档信息。【详情】
我省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现将形式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详情】
截止到11月30日,收到102家农机生产企业在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相关投档信息。共计11个大类、15个小类。【详情】
2022年12月1日起,原鉴定合格的国三产品不得将所获证书用于申请购机补贴、政府采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活动”等规定,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详情】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陕西省2022年第六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归档产品信息的公告按照农财两部有关规定,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详情】
《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第四批通过形式审核信息表》(含部分前三批通过形式审核机具),现予公布。【详情】
《四川省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结果的公告》的产品已于11月30日导入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详情】